7月份局团工委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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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7月份局团工委工作小结7月份局团工委工作小结
调整局团工委领导班子.1996年9月,经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同意,共青团上海市司法局委员会改为共青团上海市司法局工作委员会(下简称"市司法局团工委").如今原团工委7名委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已不再从事共青团工作.根据《团章》中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党委决定对局团工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市司法局团工委设委员7名,委员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局团工委书记已由市司法局党委任命;副书记人选由市监狱管理局,市劳教局,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各推荐1人,建议推荐人选为各单位团委主要负责人;其他委员由市司法局直属律师党委,司法学校党委,市公证处党总支各推荐1人.确定了团工委委员的推荐条件为政治坚定,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品德高尚.另外,团工委副书记推荐人选应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一年以上从事共青团工作的 经历,团工委委员一般应30周岁以下.工作进展情况:7月15日,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委员名额及构成;7月20日局政治部下发通知征求市司法局团工委领导班子人选推荐意见;7月25日,市司法局党委签发征求意见函至团市委;拟在8月初,局党委审定后下发任职通知.8月初局党委领导与团工委新领导班子成员座谈.
[落实情况:7月15日-至今,正在办理中,预计8月上旬完成]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情况.7月17日,局团工委召集监狱管理局,劳教局,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团委负责人通报近阶段团工委工作情况,着重商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形式和内容.会后,局团工委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局系统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局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局党委和团市委的通知精神,做到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开展具有特色的学习贯彻活动,迅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一,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重要意义.二,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团干部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点对象.各级团组织要建立起团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工作落到实处.8月中旬,市司法局团工委召开团员青年大会,成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指导小组.9月,各级团组织建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小组,在全局系统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青年学习组织网络.市司法局团工委将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列活动.9月底在局团工委网站上开设一个"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平台,作为青年长期学习政治理论的阵地;利用10月份举办的团干部业务培训班,举办局系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报告会,组织团干部《"三个代表"学习纲要》开卷考试,举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与青年工作实践研讨会,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考察活动;11月份开展局系统"三个代表"理论与实践版面巡展评优活动,各单位以版面的形式展现本单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成果.
[落实情况:7月14日至25日,已完成.]
团员青年大会筹备情况.局团工委拟定8月中旬召开团员青年大会.7月21日,局团工委起草了《关于召开团员青年大会的请示》.会议目的:1.介绍市司法局团工委新班子成员,局党委对团工委工作提要求;2.传达团的十五大会议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动员,举行发书仪式;3.布置下半年团工委工作.
[落实情况:7月21日-至今,正在办理中,预计8月中旬完成]
司法青年网页的筹建工作已启动.局团工委拟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创建"司法青年"网页,此项工作正在调研中.7月下旬,局团工委与办公室商议并征得同意,"司法青年"网页落户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下.
[落实情况:7月下旬开始启动,预计在10月中下旬完成.]
其他工作.1,完成团市委《关于命名第三届上海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的会签工作,长宁区司法局宣教科被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落实情况:7月9日]2,为推动团组织的信息动态工作,7月,市司法局《司法简讯》上刊登了局团工委提供的《市监狱管理局举办集体婚礼》的简讯,市监狱管理局团委在非典结束后,组织的青年干警特殊的集体婚礼,不仅意义深远而且也是创新团组织活动形式的一次有益的探索.局团工委以简讯的形式号召各级团组织要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活动中,继续发扬创新精神,围绕各级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形式有效的团组织活动.[落实情况:7月12日,20日]3,起草2003年下半年局团工委工作要点,并拟以白头文件下发.[落实情况: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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