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梵大学学生餐厅甄选承包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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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华梵大学学生餐厅甄选承包商公告华梵大学学生餐厅甄选承包商公告
中华民国94年6月24日
华梵总编字第93172号
主 旨:为甄选华梵大学学生餐厅承包商,公告徵求登记.
说 明:依据本校膳宿暨卫生委员会93学年度第2学期第2次会议决议办理.
公告事项:
一,营业地点:本校第一餐厅(民先馆三楼,四楼).
二,营业项目:民先馆三楼荤食中式自助餐,便当;民先馆四楼面食小吃.
三,民先馆三楼登记资格:凡经本国政府登记合格,且无不良记录之餐饮业者,并具有下列要件:(一)营利事业登记证资本额在新台币伍拾万元以上.(二)当年纳税证明.(三)持有丙级以上技术士证照之主厨.(四)有经营五百人以上餐厅一年以上经验,并持有证明文件者,优先考量.
四,民先馆四楼登记资格:凡经本国政府登记合格,且无不良记录之餐饮业者,并具 有下列要件:(一)营利事业登记证(二)当年纳税证明.(三)持有丙级以上技术士证照之主厨.(四)有经营五百人以上餐厅一年以上经验,并持有证明文件者,优先考量.
五,登记时间:自即日起至94年7月4日(星期一)下午止,请於上班时间内持印鉴及营业执照与证明文件正本,向本校总务处事务组办理登记,并领取有关资料(连络电话:26632102转2423).
六,资格符合之登记厂商应前往本校学生餐厅实地了解,并参照本校餐厅承包合约稿,拟妥「经营方式与计划书,以正楷书写或打字,格式不拘」,於7月6日以前迳交总务处事务组或挂号邮寄台北县石碇乡华梵路一号(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七,「经营方式与计划书」等经本校初审合格者,约谈日期另行通知.
总 务 处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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