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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 可先落户后就业
新华网沈阳2007年6月20日电(记者 王莹)为有效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辽宁全省
人事部门及人才服务机构即日起将联合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
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一些外省的学生毕业后不愿回家,也找不到工作,就长期漂在省内的沈阳,大连等城
市,由于没有户口,找工作更是困难."辽宁省人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此,辽宁想
方设法简化手续,帮助这些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就业.
对省内用人单位吸纳的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省,市人事人才工作部门设定专门机
构或专业人员为其办理相关落户手续,方便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对暂时没有工作的非本
地户籍高校毕业生,设立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集体户,帮助其在城市先落户,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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