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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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1104-2002
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
Rules for quarantine of fresh vegetab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2002一03一15发布2002一09一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1104-200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
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
根据有关新鲜蔬菜检疫规定及要求,本标准制定了我国进出境新鲜蔬菜抽样比例,检疫方法,并对
结果判定,不合格处置,检疫有效期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标准也提到了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检疫.
本标准附录A是 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水山,傅冬良,陈先锋,陈丽芸,魏四军.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SN/T 1104-2002
Rules for quarantine of fresh vegetab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新鲜蔬菜的检疫方法及检疫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新鲜蔬菜的检疫,包括叶菜类,茎菜类,花菜类,茄果类,瓜菜类,豆菜类,根菜
类和新鲜食用菌类等.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854-1988蔬菜名称(一)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蔬菜
可作副食品的草本植物的总称,也包括少数可作副食品的木本植物和真菌类.
3.2新鲜蔬菜
系选用新鲜,洁净,经过一定加工或保鲜处理的蔬菜.
3.3食用菌类
可供人类食用的真菌,如香菇,蘑菇,木耳等.
3.4虫害蔬菜
受害虫为害的蔬菜.
3.5病害蔬菜
受植物病原物侵害的蔬菜.
36有害生物
指任何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物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
37检疫性有害生物
指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
方防治的有害生物.
3.8违禁物
除有害生物以外,检疫条款或合同中规定不准带有的物质,如稻草,稻谷,谷壳,土壤等.
3.9检疫批
以同一品种,同一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发货人或收货人,同时出或人境的为一个检
疫批.
3.10检疫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f监督检验检盗总局2002-03-15批准2002一09一01 39施
1
sN/T 1104-2002
指从检疫完毕之日至货物离境日止.
4器具与试荆
4.1器具
显微镜,解剖镜,温度计,台秤,放大镜,镊子,毛笔,试管,不锈钢刀,剪刀,手套,白瓷盘,聚乙烯塑料
袋,漏斗,培养皿,蜻类分离器,玻片,离心机等.
4.2试剂
甘油,盐水,酒精等.
5抽样
5.1抽样方法
以一检疫批为单位进行抽样.按棋盘式或对角线随机抽检,取样.
5.2取样比例
5件以下全部抽检,取代表样品1-2份;6件以上200件以下按5%-10写抽检(最低不少于5
件),取代表样品1-2份;201件以上按2%-5%抽检(最低不少于10件),取代表样品2^-4份,每份样
品一般为1 000 g^-2 000 g,
5.3样品标识与保存
5.3.1样品标识
取代表样品立即装人塑料袋内,保证样品不受外界污染,标明报检号,品名,数量,企业批号(出境)
或生产国及取样地点(人境),取样人和取样日期.
5.3.2样品保存
样品应在O C ^-4℃的温度下保存,保存期一般为14 d,
6现场检疫
6.1核对报检单所列规格,件数,重量,啧头,企业批号(出境)与实际货物是否相符合.
6.2检疫场所条件
检疫场所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清洁卫生.
6.3存放场所检疫
存放场所应干净卫生,检查是否有害虫感染.
6.4包装检疫
检查货物外包装及所抽样品的内包装是否受害虫感染或夹带违禁物.
6.5产品检疫
按5.2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检.
6.5.1害虫检疫
将所取样品放于白瓷盘内,仔细观察表面有无虫道,虫孔和害虫,并用抖,击,剖,剥等方法进行检
验;或将样品置于盆,盘等容器内用1%淡盐水做漂浮检验,并收集虫体.把收集到的虫体装人试管内带
回实验室做进一步检验鉴定.
6.5.2病害检疫
针对各种新鲜蔬菜病害特点,肉眼或借助放大镜仔细观察产品的各个症状,挑选典型病症的个体带
回室内做进一步检验.
6.5.3杂草检疫
仔细检查样品,看是否携带杂草.把收集到的杂草带回实验室进一步检验.
6.5.4其他项目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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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产品是否带土壤或其他违禁物.
6.6贮存场所温度监测
对保存温度有要求的,应监测贮存场所中心和四周是否达到所需温度.
6.7运输工具检疫
对散装或集装箱(包括货柜车》运输的出境产品,装货前进行运输工具检疫,检查箱体(货柜)是否破
损,受有害生物感染或夹带违禁物.
7室内检验
了.1样品检验
对现场检疫取回的样品做进一步检验,检查是否有病,虫,杂草等.
72检疫鉴定
了.2.1害虫检验
将现场或室内检查中发现的害虫进行鉴定,必要时进行害虫饲养等.
用蜻类分离器分离蜻类;亦可将适量样品平铺在白瓷盘上,盘四周预先薄涂甘油,使盘面温度保持
在45℃左右,经20 min后,检查盘四周蜻类.对分离到的蜻类计数并鉴定.
7.2.2杂草检验
将现场或室内检查中发现的杂草籽进行分类鉴定.
7.2. 3病害检验
7.2.3.1直接镜检
病组织制片置于显微镜下直接镜检.
7.2-3.2分离培养
可疑病变组织表面消毒后,置于保湿的吸水纸上或置于培养基中恒温培养,对病原菌进行鉴定.
7.2.4线虫分离鉴定
7.2.4.1浅盘分离法
将受检材料研碎,平铺于浅盘内的筛网(双层纱布也可)上,置于盛水的底盘中,水的高度以浸没样
品为宜,24 h后取出底盘底部线虫镜检.
7.2.4.2漏斗分离法
将研碎样品放人漏斗内滤纸或纱网上,加水浸泡若干小时,取下部浸渍液离心浓缩后镜检.
7.3统计记录
检验完毕后做好记录,并对应检病,虫,杂草计算每千克含量或被害率.
评定
1评定依据
11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
1.2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协议和我国参加的地区性和国际性植保植检公约的规定.
1.3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关于植物检疫条款.
1.4我国的进出境植物检疫规定.
八.已8.压8.
根据上述评定依据并结合存放场所,产品包装,温度监测结果,集装箱箱体(货柜)的卫生条件,进行
综合评定.
8.2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
检疫结果符合8.1评定依据规定的,评定为合格.否则,评定为不合格.
8.3不合格的处置
8.3.1出境的应根据检疫要求做除害,重新加工,整理等处理后,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的准予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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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进境的进行除害处理,无有效处理方法的,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9检皮有效期
出境新鲜蔬莱检疫有效期一般为14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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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标准的附录)
进出境新鲜蔽菜检痊流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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