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概念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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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判断概念简答
2003年01月07日 张锁通
六,判断题
1. 企业是现代社会中最常见,最基本的社会经济组织.
2. 企业按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等.
3. 企业的首要权利是企业的资产处置权.
4 我国的国家预算管理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收支平衡,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原则.
5 个体工商户不设置帐薄,其计税依据由个体工商户与税收征管人员协商决定.
6 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预算的执行.
7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并提出复议后,可以先不缴纳税款.
8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具体包括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
9我国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实行银行业,信托业 ,证券业,保险业统筹管理.
10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开展业务.
11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其存款与贷款利率可根据市场的变化决定.
12保险合同是以保险者或书面协议的形式订立,因此是要式合同.
13财产保险,人身保险都需指定受益人.
14我国外汇的主管机关是外汇管理局,执行机关是具有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
15会计法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16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财政部制定.
17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免应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
18注册会计师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给予暂停其执行业务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19国家重要部门可以拒绝审计.
20审计事务所的成立由当地审计机关审批.
21仲裁裁决后当事人认为有异议可以上诉.
22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
23金融债券是由政府依法发行的债券.
24溢价发行就是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25注册制与核准制是完全对立的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
26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方式或协议收购方式.
27仿冒他人商品包装装璜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8我国商标法规定,药品,香烟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29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和售后服务等情况的说明.
30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一切有偿取得商品和服务,满足生产消费和物质文化消费的单位和个人.
31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只能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不得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2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任何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等级,检验合格证明,
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情况.
33 消费者在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在柜台租赁期满以后,也可以向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34 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工业产品.
35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产品交付用户之时起算.
36 产品标识就是指产品的商标.
37从标的物的角度考虑,公司债券与股票并无区别.
38. 合同订立的过程一般情况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限公司.
39. 电视中的广告就是要约.
40.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包括合同履行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41.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形成权.
42.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形成权.
43. 撤销权期间为诉讼时效期间
44. 我国合同法把违约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
45.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的约定解除是单方法律行为.
46.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都是法人.
47. 有限责任公司都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的.
48. 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
49. 我国公司设立采用核准设立和准则设立两种方式.
50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商私人直接投资的企业.
51 外资企业就是外商投资企业.
5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减少.
53 全民所有制企业都是法人.
54 有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中有表决权.
55 和解是人民法院和债务人之间的协议.
56 超过担保的债务数额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范围.
57 我国《合同法》只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58 价目表,招标公告和广告一概不属于要约.
59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60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
61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
62 合同只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
七,名词及简答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也就是广义上的法律,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狭义),法令,行政法规,判例等各种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用以建立,维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这是法的本质所在.
2, 法的特征及作用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同其它的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礼仪规范,宗教规范等相比较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征: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规范;它是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规范;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发生的影响.法的作用与法律的本质和目的是密切相关的.一般说来,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裁,惩罚被统治阶级破坏和反抗现行的社会制度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维护和巩固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分配制度;调整统治阶级的内部关系,保障统治阶级内部的团结和民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3,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国家在协调以及管理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以及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4.经济法的特征及基本原则
同其它的法律部门相比,经济法除了具有法的一般本质属性以外,还具有一些自己的特征.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具有广泛的综合性;(2)具有直接的经济性;(3)具有明确的指导性;(4)具有一定的技术性.
在我国的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以及在经济法的贯彻执行中,必须遵循以下一些 基本原则:(1) 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的原则;(2)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原则;(3)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者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原则;(4)责,权,利,效相结合的原则;(5)公平的原则.
5.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民法通则》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法规定了以下几项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6.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形式及有效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的关系.民事行为是指能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行为包括合法民事行为和非法民事行为,合法民事行为中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与其他适法行为,非法民事行为中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和无效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以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的民事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的要素;(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就是意思表示的方式.主要有:(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推定形式;(4)默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才发生法律效力,并受法律的保护.(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7.代理的含义,特征,分类及无权代理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有如下特征:(1)代理是由代理人以本人名义所进行的法律行为;(2)代理人向相对人实施意思表示行为;(3)代理应在代理权限内进行;(4)代理是由本人承受法律后果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可分为法定代理(因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委托代理(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代理)和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具备代理关系的其他要件,惟独缺乏代理权的行为称为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一种效力特定的民事行为,可因代理行为发生后的某种法律事实而转化为有权代理或丧失其法律效力(被代理人有追认权和拒绝权,无权代理行为的相对人有催告权和撤回权).无权代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行为人与本人之间从未发生代理权关系(无合法的授权);(2))行为人与本人之间虽存在代理权关系,但行为人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3)行为人与本人之间虽曾经存在代理权关系,但行为发生时,代理权关系已经终止.
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1)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2)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8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特征与构成要素
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特征(1)自权性;(2)完全性(3)恒久性(4)弹力性(5)基础性(6)独占性,排他性 .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其权利主体的特定的.权利主体又称财产所有权人,是指依法能对一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的民事主体.国家,国有企业,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公民以及社会团体都是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可以是财产所有权人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
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四项权能构成了财产所有权的内容.(1)占有权.占有权是所有权人实际掌握,控制财产的权能.(2)使用权.使用权是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3)收益权.收益权是指收取由原物生产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4)处分权.处分权是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为人所支配并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作为所有权的客体的物应具有如下特征:(1)必须存在于人身之外.(2)必须为人力所能支配.(3)必须具有使用价值.
9 .债的含义及法律特征
债是特定民事主体间特定的财产法律关系.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人负有满足债权人请求的义务.债权人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的义务为债务.
债的法律特征(略)
10.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的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由相应的经济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确认和协调后形成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可以简要概括如下:(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各类组织.在一定条件下自然人也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如公民在参与税收法律关系时,即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相互制约,彼此协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这是由经济法调整对象领域中国家干预经济之手和市场机制自发调节之手的协调结合所决定的.(3)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4)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有的还要求鉴证或公证.(5)经济法律关系从内容和范围上看还有变动性较大的特点.特别是目前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这一特点尤为明显.
11, 企业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企业法是关于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企业在设立,变更,终止及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企业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一个部门法,其调整对象是特定的,主要包括;确立企业的性质,地位,经济权利和责任,经营方式;规定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调整企业内部重要的经济关系;调整企业外部经济关系.可见企业法是组织法兼具行为法,其调整对象仍可划分为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和横向经营协调关系,并且涵盖内部经济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
12,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概念,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是确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企业在设立,变更,终止及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了立法宗旨: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企业法》确立了指导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基本原则:(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依法缴纳税费,利润的原则;(3) 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原则;(4)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原则;(5)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6)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7)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原则;(8)贯彻按劳分配与其他分配形式相结合的原则;(9)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原则;(10)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13, 私营企业的法律特征与私营企业的类型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佣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由此可见私营经济具有如下特征: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私人"可以是一人,也可是数人.企业主对企业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该特征使其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相区别,具有私人资本主义性质.企业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即有8人以上雇工.此特征使之区别于请帮手,学徒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从事生产劳动的主要是雇佣劳动者,企业利润主要来自于雇工的剩余劳动.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私营企业按投资主体及财产责任承担形式可分为三种:(1)独资企业.即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独资企业是企业组织中最简单和最早出现的形式.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2)合伙企业.即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偿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即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一种典型形式.
14 破产制度的功能与原则
破产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破产是指债务人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法定程序清算财产,偿还债务,免除其不能偿还部分,最终取消其主体资格的过程(或状态).只要存在商品经济就会有竞争,竞争导致优胜劣汰,某些竞争不力的企业因资不抵债被淘汰时,必然会引起破产.因此,商品经济是破产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
破产制度的功能在于:(1)确保债权人,债权得到最大程度的公平清偿;(2)迅速解脱债务人的债务危机,使其重整旗鼓,实现优胜劣汰机制下市场竞争者的新陈代谢;(3)促使企业居安思危,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革新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4)调动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现代企业文化的建设和传统企业制度的创新;(5)通过产权市场的资产重组,实现存量资本的有效利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当然,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制度与破产制度相配套,在具体实行破产时,必然会给社会造成震荡和冲击,因此,破产制度改革和完善势在必行.破产制度不是鼓励更多企业破产倒闭,而是激励企业尽可能减少破产,这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非常重要.
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破产制度须遵循如下原则:(1)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2)破产与社会保障制度配套实施原则;(3)破产与多种企业救济方式并存原则;(4)破产与国家宏观调控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15,企业破产的条件与法律责任
《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该条规定了破产的条件: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资不抵债,其含义包括: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要求清偿;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条件为破产的实质条件.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即经营性亏损,指明资不抵债的原因是企业经营不善,而非国家政策性因素导致,由此可见,政策性亏损造成资不抵债不应按破产处理.
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包括破产违法责任和企业破产责任两部分.企业破产责任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破产而承担的法律责任.破产违法责任也称破产欺诈,是指破产企业及其他责任人员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因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6,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中国政府批准,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如下特征:
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即其主体具有涉外因素.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直接投资是指将资金直接运用企业,并不同程度地参与经营管理,以获取企业利润为目的的投资方式,不同于间接投资.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是资本在国家之间流动配置的结果.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即企业具有中国国籍,而非外国企业.企业设立后,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接受中国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履行企业义务,其合法利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17,外资企业也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外资企业具有如下特征: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因而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而非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18, 公司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法律特征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以及正常营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公司内,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资本运营关系.其中,组织管理关系包括:公司自身的组织管理关系和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关系;资本运营关系则包括:公司设立时的资本关系,公司成立后的资本关系,公司破产,解散时发生的资本关系.
公司法具有以下一些特征:(1)公司法体现着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的结合;(2)公司法体现着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3)公司法体现着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的结合;(4)公司法体现着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的结合.我国公司法的调整(适用)范围只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9, 公司设立的原则:公司设立的原则一般包括:(1)自由主义;(2)特许主义;(3)许可主义;(4)准则主义.我国公司的设立应遵循准则主义和许可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20,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它具有区别于其他公司形态的以下一些特征:(1) 募股集资的封闭性;(2)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3)股东数额的限制性;(4)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5)组织机构可以比较简单.
2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定的程序
进行.其法定条件为:(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和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2,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
组成的,其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企业法人).
同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一些特征:(1)募股集资的公开性;(2)股东数额的广泛性(只规定了股东最低法定人数);(3)股份的等额性;(4)股份可自由转让;(5)设立要求相对严格.
2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即:(1)发起人符合
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
(1)发起设立. 这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
方式;(2)募集设立.这是指公司发起人只认购公司应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
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均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4,保全
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叫代位权;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称作撤销权.
25, 归责原则:是确定责任的法律原则,是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的行为人是否承担责任的法律原则.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现行合同法将违约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为合同法的归责原则.
26,券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证券法,反映证券法的本质,对整个证券发行,交易,监管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即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其目的在于保障投资者利益,防范企业不法行为,便于证券监管.公开原则的要求:证券发行公开;证券交易市场的持续信息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全面及具有时效性.
(1) 公平原则:是指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合法权
益得到公平保护.
(3)公正原则:是指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参与者给予公正待遇.
2 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 政府统一监管与自律性管理相结合原则.
27,券承销方式,承销协议及承销规定
证券承销方式:根据责任与风险的不同,可分为代销与报销两种.所谓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结束后,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发行人的承销方式;所谓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协议全部购入或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够入的承销方式.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定代销或包销协议.证券承销的规定有:(1)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2)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承销团承销.(3)代销,包销期最长不超过90天.(4)在包销期满后15日内,将包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8,公司申请A种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29,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一般说来,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关系的竞争性;主体的特定性;行为的违法性;手段的不正当性;动机,目的的非正义性;客体多重性;
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主要区别是;
(1) 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
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2)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3)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
30,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是:(1)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2)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的原则;(3)国家监督检查原则;(4)社会监督原则.除此以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注意参照国际惯例,国际条约
31,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工业产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对自己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从事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依法取得的专用权或专有权.知识产权通常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在我国,工业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
工业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同有形财产权相比)工业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专有性(独占性,垄断性);(2)地域性;(3)时间性.
32,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商标权人的权利:(1)商标专用权;(2)商标转让权;(3)许可使用权;(4)商标投资权.商标权人的义务:(1)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2)交纳各种费用的义务;(3)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
3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宗旨与基本原则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
(1) 国家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2)经营者依法提供商 品或服务;(3)交易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4)社会监督.
34,税收法律责任
税法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法律责任,它具体包括:(1)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2)偷税,欠税的法律责任;(3)抗税的法律责任;(4)行贿的法律责任;此外,还对其他人,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税法对税务争议的处理也作了具体的规定.一般说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法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
35,金融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基本原则
金融法是指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确认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并调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形成的金融管理关系和金融业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关系.其中包括金融管理关系和金融业务关系.
我国金融法的基本原则:1 统一管理金融,实行管理和经营分离,加强和完善国家金融宏观调控职能的原则;2 贯彻货币制度独立,统一,稳定的方针,执行经济发行,稳定币值的原则;3 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业务相分离,专业银行商业化,开展适度的金融竞争的原则;
4完善金融市场,提高资金运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原则;5 立足中国国情,努力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6 实行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管理的原则.
36,商业银行对存款人的原则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除法律规定外,对个人存款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查询.
商业银行对单位存款,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法律规定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冻结,扣划.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保证存款本息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本金和利息;
商业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37,保险的特征与种类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通常是基于保险合同的订立而产生的.
保险的种类:由于对保险划分的标准不同,因此保险划分的种类也不一样.通常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按照保险标的的划分,将保险划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第二种:按照当事人设立保险的意志和保险的实施方法划分,将保险划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第三种:按照保险关系划分,将保险划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38, 会计法的立法宗旨与立法原则
《会计法》是指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会计法》包括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及法律责任等.
会计法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法基本原则是:
(1)合法性原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物,必须遵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会计事物,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统一性原则: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按照本地区,本业务主管部门或总后勤部制定的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活动.下级制定的实施办法不得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抵触.
其适用范围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本办法办理会计事物.
审计法的立法原则为:独立性的原则,合法性的原则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39.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统计法的原则:集中统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责任制的原则,依法修改统计资料的原则.
40,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是指有关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员,申诉人,被申诉人,其他关系人及法院之间在仲裁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和活动方式 的规定的总称.包括:
仲裁申请与受理:仲裁申请是仲裁机构主案受理的前提.受理的条件是有仲裁协议,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并预将交规定的仲裁费.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阐述理由.
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是具体负责审理和裁决提交仲裁争议案件的组织.案件裁决后即告解散.分为独任制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和合议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并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员有回避制度.
开庭和裁决:仲裁庭应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等材料裁决.开庭分为公开与不公开两种,裁决以不公开开庭为原则.
当事人申请裁决后,可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庭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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