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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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金融,经济管理类专业(开放专科)
《经济法概论》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期末考试说明
一,期末考试要求
《经济法概论》的考试对象是开放专科行政管理专业,金融专业,会计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的学员和成人专科学员.
本课程总学时为54,共3个学分.考试主教材《经济法概论》,张建飞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
本课程的此次考核要求分为"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层次,每一层次都有相应的考核要求和具体的考核内容."了解"要求学生对所给的问题有全面和一般的认识;"掌握"是在了解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对所给的问题有完整,深刻的领会;"重点掌握"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对所给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问题能够准确的记忆,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
二,组卷原则
经济法概论的考核采用闭卷形式,试题分为较难,适中,较易三个等级,分别占卷面总成绩的25%,35%和40%.
三,试题类型
1,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小题2分,共20分)
3,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4,问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5,论述题(16分)
四,考核形式
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考核以四次平时作业为依据,按百分制计分,最后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
五,答题时限
经济法概论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六,其它说明
作为开放专科必修课的《经济法概论》课程的考试由中央电大负责.
备注:经济法概论的平时作业和考试有一定关联,希望学员能认真对待.
第二部分 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一)考核知识点
法的产生及发展
法的概念
法的形式及分类
法律关系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的定义和特征,法的渊源,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的体系,法律关系.
2,掌握法的历史类型,法律事实
3,了解法的产生,法的形式
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
(一)考核知识点
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行为
代理
时效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构成的要素,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无效的民事行为概念及种类,代理的概念和特征,表见代理等.
2,掌握民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诉讼时效.
3,了解民法的渊源,我国民事主体的种类.
第三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考核知识点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二)考核要求:
掌握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经济法律事实
了解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及我国经济法的体系.
第四章 公司法
(一)考核知识点
公司法
公司法的一般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法律特征,设立条件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法律特征,股份和债券的发行,上市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2,掌握公司法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及其义务,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3,了解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章程,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清算.
第五章 企业法
(一)考核知识点
企业法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企业破产法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调整和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和设立条件,入伙和退伙,破产的特征,破产财产及清偿.
2,掌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和解散清算,合伙企业的内外部关系,等企业法内容.
3,了解企业法及其特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内部机制,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和法律责任,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和法律责任,企业破产程序.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考核知识点
外商投资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设立条件,资本制度和组织机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基本特征和组织机构,外资企业的概念和设立条件.
2,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区别.
3,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和解散清算.
第七章 财政税收法
(一)考核知识点
财政税收法
预算法
税法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财政的概念和特征,分税制,税法的概念,税收的概念,税法的构成要素,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基本内容
2,掌握财政税收法调整的对象,预算的概念,预算职权,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征管制度等分析财政税收中的具体问题.
3,了解预算体系,要素管理体制,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金融法
(一)考核知识点
金融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
证券法
票据法
保险法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金融法的概念,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商业银行法的适用范围和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证券的发行和上市,票据的概念和特征,汇票,本票,支票,票据行为,保险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保险合同.
2,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金融监管,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有关汇票本票支票的具体规定,保险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理论.
3,了解金融立法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人民币的发行,商业银行的接管和终止,证券和证券法的基本概念,票据的种类和权利,保险组织.
第九章 工业产权法
(一)考核知识点
工业产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专利权的客体和保护期限,授予专利的条件,商标的概念和保护期限.
2,掌握专利权内容,授予专利的程序,专利申请的原则,商标权的内容,商标的注册原则.
3,了解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法律责任,《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基本内容.
第十章 会计审计法
(一)考核知识点
会计法
审计法
(二)考核要求:
了解会计法的基本原则,会计法的适用范围,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审计,审计法的基本原则,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审计管理体制.
第十一章 合同法
(一)考核知识点
1,合同法
2,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合同的订立,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以及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生效要件,无效合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保全,违约责任
2,掌握合同解除,可撤销合同,
3,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效力待定合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竞争法
(一)考核知识点
竞争法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特别是: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
2,掌握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3,了解竞争法的概念以及各种立法体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产品质量法
(一)考核知识点
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生产者,销售者额产品质量义务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责任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我国《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2,掌握产品标准化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
3,了解产品质量的概念和特征,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考核知识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的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
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
(二)考核要求:
1,重点掌握消费者的概念和特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消费者的9项权利(特别是: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2,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重点举要:
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事实,代理,表见代理,诉讼时效,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收,增值税,商业银行,支票,工业产权,商标,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解除,商业贿赂行为,产品质量,消费者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和设立条件
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
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特征.
票据的概念和特征
代位权的概念及行使要件.
简述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免责事由.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消费者权益争议中赔偿主体的确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部分 关于模拟试卷的说明
为使学生了解本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方式,试题类型,解题方法及相关要求等,我们将提供一套"模拟试卷及答案".模拟试卷的试题类型,题量及分数分配等与期末考试试卷相同,但模拟试卷的内容与期末考试试卷的内容无对应关系.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
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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