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序号:7205/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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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B)
试卷序号:7205/6091 座位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05年下半年期末考试
工商管理,会计,金融,市场营销等专业
《经济法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2006年1月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总分
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
1.C 2.B 3.B 4.B 5.C 6.D 7.B 8.B 9.C 10.B
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每小题2分,共10分)
1.ABD 2.ABC 3.BCD 4.ACD 5.ABCD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1.√ 2.× 3.× 4.√ 5. √ 6.× 7.× 8.×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有价证券.
2.预算,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程序依法编制的,关于特定财政年度内财政收入及其平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计划.
3.票据是指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出票人自己或委托第三人,于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要式有价证券.
4.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候,债权人依法享有的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五,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答: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特殊性;
(2)行为的违法性;
(3)行为的危害性.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会
答: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3.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行使条件.
答: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条件:
(1)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或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4.简述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答:(1)产品标准化制度;
(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3)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4)生产许可证制度.
六,论述题(14分)
试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是生存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了消费者的9项权利.
(1)保障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损害求偿权;
(6)依法结社权;
(7)获取知识权;
(8)受尊主权;
(9)监督批评权.
(以上视学员展开情况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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