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局审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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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市政公用事业局审批工作流程
申请人向我局窗口申请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将与该申请事项有关的申请资料,工作流程,工作时限和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和网上查询等形式.对用户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前来申请办理,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当场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之后立即予以受理.
各单位联络员将材料传回大厅公用局窗口,窗口人员将材料递交窗口负责人审批,负责人签属意见并加盖公用事业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七个工作日之内,窗口人员根据单位和窗口负责人意见签属审批意见,并注明原因.窗口负责人签属意见并盖公章.
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受理办件输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内网,登记,办结并归档.做到当日受理当日输入,不得拖延.
窗口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办事人前来取件,并告知下一步办事部门和窗口.我局审批业务办结.
我局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办事人询问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如不属于本窗口办理的业务,主动引导办事人到相关窗口办理.
窗口人员均由A,B两角共同承担,以A角为主,B角为辅,确保A,B两角有一人在岗.当A角不在时,B角主动顶岗.
局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统一审查,统一编号,一个窗口对外,不允许申请人到各单位办理,杜绝暗箱操作.
窗口人员将材料通过各单位联络员及时传回各单位,需查看现场的,分别由各单位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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