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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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宁海县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宁海县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和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若干规定的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建筑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目标,推进我县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工作.为此,实现层层负责,县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站与各建筑公司工地订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一,确定______同志为_______________项目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
二,建筑工地必须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尤其开工前和工人上工前的教育,使全体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建筑工人.
三,必须加强对建筑工地流动人员管理,坚持先查证后上工,把好查证关.对外来施工人员无身份证,计生证,务工证等手续不得录用.及时 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并登记造册.
四,加强对建筑工地治安管理,设立施工现场固定的围护设施,建立门卫值班和夜间巡逻制度,工地不发生打架斗殴及其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施工现场必须做到道路畅通,各种建筑材料按规定堆放整齐,不发生火灾事故.
六,如违反本责任书规定,造成打架,偷盗及其它犯罪活动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建设工程竣工后责任书自动解除.
甲方:宁海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盖章) 乙方: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县建筑工程管理站,一份交公司,一份留施工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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